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物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30828)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物理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增聘師資: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二、名額:1名。
三、專長領域及資格:專長為凝態物理(半導體、光電、材料、量子技術…等)相關研究領域並具有博士學位(若為博士候選人須出具論文口試通過之正式證明且最晚須於新聘教師遴聘小組面試前取得博士學位) 且具英語教學能力。
四、工作內容:
(一)擔任「應用物理系」課程教學、班級導師及實驗室管理。
(二)推動及執行各項學術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三)須配合學校推動EMI政策,開設EMI(以英語為媒介)授課課程。
(四)協助行政工作。
五、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或英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博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若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入出國紀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身分證等之影印本。(應聘人若為博士候選人須出具論文口試通過之正式證明且最晚須於新聘教師遴聘小組面試前取得博士學位)
(四)學術著作:
1. 應聘人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研究著作目錄清單及研究著作代表作影本3篇。
2. 應聘人具有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除了提供五年內研究著作目錄清單及研究著作代表作影本3篇之外,另須提供博士論文六本(博士論文以非英文撰寫者,須同時提供英文或中文譯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
(六)請提供本系大學部(半導體組、光電暨材料組)與碩士班(光電暨材料碩士班)可授課課程清單1份。
(七)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專利、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影印本。
(八)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博士學位證書(應聘人若為博士候選人須出具論文口試通過之正式證明且最晚須於新聘教師遴聘小組面試前繳交博士學位證書)PDF檔、教師證書PDF檔(未具者免附)及簡要資歷表Excel檔,請以email傳送至系辦收件信箱physics@mail.nptu.edu.tw(信件主旨:○○○(應徵者姓名)徵聘應用物理系專任教師)。
2.簡要資歷表Excel檔,請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信件主旨:○○○(應徵者姓名)徵聘應用物理系專任教師)。
六、收件截止日:113年11月22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應用物理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七、擬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起。
八、聯絡人:應用物理系胡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3401。
九、備註:
(一) 甄選方式:
1.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應徵者經初審資格通過者,由用人單位email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2. 第二階段甄試,包含英文試教(自行選擇1門本系大學部或碩士班課程)及未來研究規劃簡報。
(二)通過第二階段甄試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第一、二階段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附博士論文六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四)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五)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六)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