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40122)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四、資格條件:
(一) 具有教育行政相關專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職級以上教師證書及全英語教學能力。
(二) 具國中小教師證者尤佳,若未具中小學教學經驗,應聘後須至國小進行臨床教學。
五、工作內容:
(一) 擔任教育學系國民小學行政、教育行政、學校行政、教育研究法、公文與文書處理、教育法規、班級經營、教育行政理論與實務、學校經營、學校組織原理、行政法、教育政策分析、教育概論、專題研究、教學實習……等課程之教學。
(二) 支援本校通識、學程或其他系所課程教學。
(三) 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六、申請資料:
(一) 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 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 最高學歷證書、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證明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入出國紀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 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 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5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
2. 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5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 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 教育行政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3門一式一份。
(七) 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八) 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 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以E-Mail傳送至edu@mail.nptu.edu.tw 系辦收件信箱)。
2. 簡要資歷表excel檔(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七、 收件截止日:
114年2月28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務必註明應徵教育學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 聯絡人:謝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1403。
九、 備註:
(一) 專長領域為教育行政、教育政策、教育法令、人力資源發展尤佳。
(二) 具外語能力及教學實習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四) 新進專任教師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教學單位應與所聘任之教師訂定工作約定書,包含工作重點與預期成果,試聘評核未通過者,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五) 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六)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七) 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八) 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