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應用數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41119)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數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
四、資格條件:
具有統計、數據科學、科學計算或數學等相關專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職級以上教師證書。
五、工作內容:
(一) 擔任應用數學系機率、統計、應用數學類等課程教學。
(二) 支援本校通識、學程或其他系所課程教學。
(三) 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六、申請資料:
(一) 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 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 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博士學位證書及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個人入出國紀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應徵人員博士學位為大陸學歷者,應繳交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 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 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
2. 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 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 應聘專長之可任教科目之授課大綱(2至4門課程)。
(七) 推薦函至少二封(PDF格式電子檔或掃描檔案),請推薦人以E-Mail傳送至math@mail.nptu.edu.tw。
(八) 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 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以E-Mail傳送至math@mail.nptu.edu.tw)
2. 簡要資歷表Excel檔(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 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未具結者不得參加徵聘)
七、收件截止日:
115年3月6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務必註明應徵應用數學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聯絡人:本校應用數學系鄭小姐,聯絡電話:(08) 7663800 分機 33301。
九、備註:
(一) 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二) 具有大數據分析或金融科技等專長者優先考量。
(三) 具英語能力及EMI教學相關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 新進專任教師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教學單位應與所聘任之教師訂定工作約定書,包含工作重點與預期成果,試聘評核未通過者,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六) 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七)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八) 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九) 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