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應用化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41204)

國立屏東大學應用化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壹、 增聘師資: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貳、 名額:2名。
參、 專長領域及資格:具「物理化學」、「無機化學」或「分析化學」專長領域之博士學位,且具有國內外學術經驗、跨領域專長及博士後研究經驗者尤佳。
肆、 工作內容:
一、擔任本系專業課程及實驗課程教學、班級導師及實驗室管理。
二、推動及執行各項學術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三、需開設EMI(以英語為媒介)授課課程。
四、配合指導國際學生。
五、協助擔任行政工作職務。
伍、 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或英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博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若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入出國紀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應徵人員博士學位為大陸學歷者,應繳交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及身分證等之影印本。
四、學術表現:
(一) 提供五年內研究著作目錄清單及代表作全文。
(二) 其他學術專業成果。
五、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
六、檢附博士論文1份。
七、請提供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可授課課程清單1份。
八、推薦函至少二封(PDF格式電子檔或掃瞄檔案),請推薦人以E-mail傳送至e92008@mail.nptu.edu.tw (信件主旨: ○○○(推薦人姓名)推薦○○○(應徵者中文姓名)徵聘應用化學系專任教師推薦函)。
九、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一) 請以E-mail傳送下列檔案至系辦收件信箱e92008@mail.nptu.edu.tw(信件主旨:○○○(應徵者中文姓名)徵聘應用化學系專任教師),檔名格式請以【序號+中文姓名+檔名】寄送,範例01○○○應徵人員名單。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
2.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
3.博士學位證書PDF檔。
4.簡要資歷表Excel檔。
5.教師證書PDF檔(未具者免附)。
(二) 簡要資歷表Excel檔,請以E-mail傳送至本校人事室person@mail.nptu.edu.tw(信件主旨:○○○(應徵者中文姓名)徵聘應用化學系專任教師)。
(三) 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未具結者不得參加徵聘)
陸、 收件截止日:115年3月4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應用化學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柒、 擬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起。
捌、 聯絡人:應用化學系鄭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3201。
玖、 備註:
一、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二、系上甄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應徵者經初審資格通過者,由系上單位E-mail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二) 第二階段甄試,可教授課程說明及未來研究規劃簡報。
(三) 若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第一、二階段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由系上通知於期限內提供博士論文六本(博士論文以非英文撰寫者,須同時提供英文或中文譯本)俾利外審,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通過系上甄選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
四、新進專任教師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教學單位應與所聘任之教師訂定工作約定書,包含工作重點與預期成果,試聘評核未通過者,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五、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六、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七、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八、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