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科學傳播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41204)

國立屏東大學科學傳播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2名。
三、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
四、資格條件:
具有基礎科學或應用科學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職級以上教師證書及全英語語教學能力,可教授綠領人才培訓課程者優先考慮。
五、工作內容:
(一) 科學傳播學系專業課程教學,開設EMI授課課程。
(二) 須協助行政工作。
(三) 配合系、院、校發展需求。
六、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併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個人入出國紀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應徵人員博士學位為大陸學歷者,應繳交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 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
2.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 教師證書(無者免附)或與有利徵選之證照影本。
(六) 提交大學部「設計思考與產品減碳設計」、「減碳活動創意發想」、「展示科技減碳設計」、「綠能影片創作與剪輯實務」、「綠能原理展具開發與安裝技術」、「綠能影像與電腦繪圖製作」(每門課皆為三學分)其中三至四門課授課大綱,大綱格式如附件。
(七)提交碩士班「產業綠能報告閱讀與寫作專討」、「綠色產業相關法規專討」課程(兩學分或三學分,可自訂)其中一門課授課大綱,大綱格式如附件。
(八)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九)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以E-Mail傳送至ptying@mail.nptu.edu.tw系辦收件信箱)
2.簡要資歷表excel檔(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未具結者不得參加徵聘)
七、收件截止日:
115年2月23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務必註明應徵科學傳播學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聯絡人:吳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3102。
九、備註:
(一) 具博士後或相關職場經驗者尤佳(請呈現於審查資料中)。
(二) 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三)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四) 新進專任教師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教學單位應與所聘任之教師訂定工作約定書,包含工作重點與預期成果,試聘評核未通過者,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五) 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六)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七) 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八) 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