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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31016)

國立屏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1~2名。
三、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特殊教育相關博士學位。
(二) 具備「學前特殊教育」及「國小身心障礙」專長為主
(三) 若亦具備「溝通障礙」或「情緒行為障礙」相關領域之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者為佳。
(四) 具英語教學能力。
(五) 曾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學術論文。
四、工作內容:
(一) 擔任本學系相關課程教學及EMI課程。
(二) 支援本校學程或其他系所課程教學。
(三) 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五、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 最高學歷證書(需於口試前提出最高學位證書)、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或由修業學校教務相關行政單位出具修業期間之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並提供入出境證明書)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參
考著作抽印本。
2.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除提供五年內
相關著作目錄及參考著作抽印本外,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
爾後外審。
(五)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特殊教育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 3-4 份。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
影本。
(八)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並以E-Mail傳送至spea@mail.nptu.edu.tw系辦收件信箱)。
2.簡要資歷表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六、收件截止日:
113年11月8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學系專任教師) 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七、擬起聘日期:114 年 2 月 1 日起
八、聯絡人:胡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1701。
九、備註:
(一) 具教學實務經驗及外語能力者優先考量。
(二)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三) 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 105 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 4 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四)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五) 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六) 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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