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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國際事務處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秘書甄選公告(1141209)

一、 甄選名額:國際事務處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秘書1名,視實際需要置候補人員1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
二、應徵資格: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 最近3年考績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3年者,考列乙等須1年以下)。
(四) 通過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以上之英文能力測驗,並能提供相關語言能力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五) 具有學校行政或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
(六) 具溝通協調、合作互助、高度抗壓能力。
(七)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八)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際處研考、統籌、綜合規劃等祕書業務。
(二)執行國際處高教深耕計畫。
(三)辦理國際處校慶校長高峰論壇。
(四)協助外賓來訪接待及安排。
(五)辦理國際學院院務綜合業務。
(六)小額採購作業。
(七)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四、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4年12月16日止。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校調閱,並上傳以下附件資料供初審:
1.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英檢或相關證照)。
五、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七、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八、聯絡電話:08-7663800#10306陳小姐。
九、面談日期、地點及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nptu.edu.tw/index.php),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人事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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