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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41226)

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
四、資格條件:
(一)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學術專長與能力:具南台灣社會調查研究能力、具有學術著作發表能力與英語教學能力;具量化研究能力尤佳。
五、工作內容:
(一)擔任屏東學概論、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社會調查與研究、統計學、量化研究等領域課程教學。
(二)支援本校通識、學程或其他系所課程教學。
(三)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四)社會發展學系主聘。
六、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證明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併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入出國紀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應徵人員博士學位為大陸學歷者,應繳交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
2.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應徵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各1份。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八)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以下資料寄送以E-Mail傳送至
   liketoy@mail.nptu.edu.tw 社發系信箱。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
2.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
3.簡要資歷表Excel檔。
4.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PDF檔(未具結者不得參加徵聘)。
5.博士學位證書PDF檔。
6.教師證書PDF檔(未具者免附) 。
  (九)簡要資歷表excel檔(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人事室信箱)
七、收件截止日:
115年3月2日(一)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發展學系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聯絡人:董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5301。
九、備註:
(一) 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二)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三) 新進專任教師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教學單位應與所聘任之教師訂定工作約定書,包含工作重點與預期成果,試聘評核未通過者,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得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四) 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五)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六) 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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