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執行國科會《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第六期徵聘人文社會學院專案教師公告(1150205)
國立屏東大學執行國科會《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第六期徵聘人文社會學院專案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案教師。
二、名額:2名。
三、起聘日期:
擬起聘日期為115年5月1日,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國科會第六期「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之執行日期為114年7月1日至117年6月30日,因此本案專案教學人員聘用期程為115年5月1日至117年6月30日(學期結束日)為止。國科會每年度將視預期績效指標或執行成果,重新審酌經費補助額度及執行期限,或中止補助計畫。如本校計畫於年度審核遭國科會中止補助,則本聘用案將於計畫中止後之該學期結束日中止契約。
四、資格條件:
(一)具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學位,特別是社會學、人類學、地理學、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領域之博士;曾從事原住民族相關研究者為佳。
(二)學術能力:具學術期刊論文或專書發表之潛力,並具實作田野研究經驗者。
五、工作內容:
(一)本聘任案係主責執行國科會第六期「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所補助之「受災部落的復返/創新:以原住民知識為核心的多元實踐策略」計畫相關之研究與教學工作。
(二)本計畫牽涉到之研究專長包括:原住民研究、族群與移民、農業與鄉村研究、國土規劃、觀光社會學、文化政策或文化歷史採集等。同時,申請者需具與同儕與及助理協同工作之能力,並能將研究進度與成果與部落族人說明分享者。
六、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併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個人入出國紀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應徵人員博士學位為大陸學歷者,應繳交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
2.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應徵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專利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八)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及簡要資歷表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 lulala1108@mail.nptu.edu.tw系辦收件信箱)。
2.簡要資歷表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未具結者不得參加徵聘)
七、收件截止日:
115年2月25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務必註明應徵人文社會學院專案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聯絡人:陸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5303。
九、備註:
(一)兩位專案助理教授歸屬為人文社會學院。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二)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後,由用人單位通知繳送博士論文五本以利後續審查。
(三)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四)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五)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案教師。
二、名額:2名。
三、起聘日期:
擬起聘日期為115年5月1日,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國科會第六期「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之執行日期為114年7月1日至117年6月30日,因此本案專案教學人員聘用期程為115年5月1日至117年6月30日(學期結束日)為止。國科會每年度將視預期績效指標或執行成果,重新審酌經費補助額度及執行期限,或中止補助計畫。如本校計畫於年度審核遭國科會中止補助,則本聘用案將於計畫中止後之該學期結束日中止契約。
四、資格條件:
(一)具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學位,特別是社會學、人類學、地理學、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領域之博士;曾從事原住民族相關研究者為佳。
(二)學術能力:具學術期刊論文或專書發表之潛力,並具實作田野研究經驗者。
五、工作內容:
(一)本聘任案係主責執行國科會第六期「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所補助之「受災部落的復返/創新:以原住民知識為核心的多元實踐策略」計畫相關之研究與教學工作。
(二)本計畫牽涉到之研究專長包括:原住民研究、族群與移民、農業與鄉村研究、國土規劃、觀光社會學、文化政策或文化歷史採集等。同時,申請者需具與同儕與及助理協同工作之能力,並能將研究進度與成果與部落族人說明分享者。
六、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併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個人入出國紀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應徵人員博士學位為大陸學歷者,應繳交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
1.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
2.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著作影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系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五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應徵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專利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推薦函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八)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及簡要資歷表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 lulala1108@mail.nptu.edu.tw系辦收件信箱)。
2.簡要資歷表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未具結者不得參加徵聘)
七、收件截止日:
115年2月25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務必註明應徵人文社會學院專案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八、聯絡人:陸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5303。
九、備註:
(一)兩位專案助理教授歸屬為人文社會學院。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二)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後,由用人單位通知繳送博士論文五本以利後續審查。
(三)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四)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五)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
瀏覽數: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