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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兼任人員健保宣導與注意事項

為避免同仁於聘用工讀生或兼任助理人員時不清楚相關規定而未投保健保,致後續勞工申訴或學校遭罰款之情形,將相關規定與配合辦理方式說明如附檔,敬請詳閱並配合辦理。
  再次提醒各用人單位,健保局一再重申無職業學生才能依附父母健保,如聘用兼任人員其工作時數已達健保規定之投保資格(相關規定詳如附件),請勿以勞工已依附於父母投保為理由,拒絕為其投保健保,如應加保而未加保致衍生爭議或罰款時,由用人單位負責。

  本校兼任人員加保表配合於5/1起改版並提供於系統列印,健保調查部份請務必勾選,未勾選者一律退件;5/1改版前已於系統列印加保表者,仍請務必依規定檢視是否符合健保加保資格後勾選,未勾選者亦一律退件,惠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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